资助管理

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烟台大学2022年“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6-02,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展现资助育人成效,2022年继续在我校受资助学生中开展“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心意识和社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爱心传递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学院要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可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利用媒体、网络、视频等线上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

二、活动方案及评比

(一)活动方案:包括院级活动和校级活动,请各学院积极策划。

(二)活动时间:“爱心传递”活动于20226月至10月举行,学校将于11月进行全校爱心传递资助育人活动评优,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工作案例及爱心之星优秀学生,并进行宣传推广,择优选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推介、评优。

三、材料报送

工作案例及典型事迹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不接受单纯文字材料报送。文字材料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数量不少于5张;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左右。

(一)工作案例。开展的某项或某系列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资料,案例材料应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切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

(二)典型事迹材料。学生基本情况(学校、年级、专业、受助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及活动感悟)及以活动中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的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描述,语言鲜活、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影响力;事迹标题要醒目,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能“吸引眼球”。事迹材料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宣传,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精心安排,创新活动形式。

2、各学院于1031日前将活动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资助中心,每个案例或事迹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示例:工作案例-XX学院,典型事迹-XX学院-XX),邮箱:zizhuzhongxinytu@163.com。纸质版报送资助中心,办公楼104。资助中心汇总后将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计入年底学生工作考核。

联系人:纪宝君 电话:6902241

办公地址:烟台大学办公楼104

 

附件:1.“爱心传递”优秀工作案例推荐名单汇总表

 2.“爱心之星”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62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县结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