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秋“爱心一日捐”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0-19,共次浏览

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秋从我校教职员工2022年捐赠的“爱心一日捐”善款中划拨35万元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条件: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和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3、生活简朴,自立自强;

三、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人数不限,突发疾病、突发重大事故等面临重大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其他申请学生资助金额为500元-4400元。

各学院可以根据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受助情况,统筹确定“爱心一日捐”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四、材料填写要求

1、受助学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附件1)。学院审核后推荐给资助中心,资助中心组织评审,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在网站上公示。

2、学院推荐受助学生时,需填写《2023年秋“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附件2)、《爱心一日捐发放汇总表》(附件3

纸质材料:学生填写好《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11月1日上午下班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4)。

电子材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附件1)、《2023年秋“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附件2)和《爱心一日捐发放汇总表》(附件3“××学院2023年秋爱心一日捐”命名11月1日上午下班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ytu@163.com。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电话61887。

3、为方便后续仪式组织和资金发放,最终名单确定后资助中心将通知受资助学生实名加入QQ,待资助金发放完成后该群即解散

附件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

附件2:2023年秋“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

附件3:爱心一日捐发放汇总表

附件42023年秋各学院爱心一日捐助学金额度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2310月1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