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11月1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烟台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2018年5月30日)要求,近期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评阶段:请各学院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从1到31项逐项梳理自评打分,每项的自评依据逐条列出,使用简短客观表述性语言,以结果性表述为主,并整理好相应支撑材料,于12月20日前将学院自评打分和依据电子版发送至xsjy@ytu.edu.cn。
二、与学院对接阶段:12月下旬,职能部门将根据自评打分情况与学院对接。
三、总结沟通阶段:根据学校安排,就学生工作与学院沟通交流。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