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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奖学金发放和证书印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12-17,共次浏览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奖学金表彰文件已通过办公系统下发,请尽快做好奖学金发放和奖学金证书制作等工作。

一、奖学金发放工作(本专科生)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先进班集体各学院自行办理及发放。奖学金从学校三项基金出资,请各学院按照财务处的报销程序统计好获奖学生农行卡号,做好领款表,领款表先由学院领导签字后,再打印出一张“领款表-学生处签字页”(见附件1)到学生处签字盖章,带上表彰文,于1219日(周三)前自行去财务处办理打款事宜。

2、社会类奖学金(绿叶制药优秀、绿叶制药创新、绿叶制药社会实践、圣凯、馨德、金正环保优秀、金正环保创新、金正环保社会实践)由学生管理科负责给学生打款发奖学金。联系人:隋鹏,电话62178

3、校友励志奖学金(烟台开发区校友励志、烟台芝罘区校友励志)由资助中心负责给学生打款发奖学金。请相关学院将“校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于1218日(周二)前报送至资助中心。联系人:贾慧,电话62241,邮箱164470586@qq.com

二、奖学金证书印制工作(本专科生、研究生)

部分奖学金的证书由各学院自行印制,奖学金证书需由学校印刷厂按照学校要求印制。请各学院按照“奖学金证书印制模板+排版要求”(见附件3)准备好各项奖学金证书的PDF文件,以学院为单位联系印刷厂印制本学院证书。

需学院自行印制的奖学金证书如下1.优秀学生奖学金;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学习进步奖学金;4.国家励志奖学金;5.省政府励志奖学金;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7.优秀研究生干部;8.优秀研究生。

三、奖学金申请表盖章工作(本专科生、研究生)

请各学院按照盖章时间安排(见附件4),带好各项奖学金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办综合科(办公楼239室)盖章。

四、光荣册、社会类奖学金证书、先进班集体奖状领取工作

请各学院安排人员到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室)领取《2018年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光荣册》、社会类奖学金证书和先进班集体奖状。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217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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