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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1-09,共次浏览

各学院:

根据《烟台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烟大党发[2009]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辅导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2019全年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包括副书记),在此期间“第一书记”、外派挂职、外出学习半年以上及休产假者不参加此次考核。2019年7月份以后新入职辅导员岗位人员,不参加此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师德状况等;能,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作风、投入情况等;绩,主要考核学生教育管理成果、工作研究成果等;廉,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工作要以辅导员年度工作为依据,重点考核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管理服务、维护校园稳定及工作创新和特色等内容。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考核工作由学工部统一组织进行。

四、考核时间

2020年3月9日——3月23日

五、考核程序

1.考核打分。在辅导员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学生评议、学院评议、部门评议、辅导员互评等形式的打分,对辅导员进行全面、集中考核。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评议确定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

六、考核步骤说明

1.辅导员自评:辅导员本人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结合2019年度的个人工作分工,填写自评表,此项作为考核基础材料。请于3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自评表电子版发送到xsjy@ytu.edu.cn纸质版送学工部

2.学生评议:学工部与各学院对接,组织学生对本院辅导员进行匿名评议。学生评议于3月19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此项考评占考核结果的40%。副书记不参与此项考核。

3.学院评议: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辅导员、导师代表(不少于2人)、学生干部代表组成,负责对辅导员评议。学院评议于3月19日前完成,请将评议结果呈报表、评议票原始材料报送至学工部。此项考评占考核结果的40%。

4.部门评议:由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根据辅导员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各单位相关工作的对口分工,对具体负责本块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评议。此项考评占考核结果的10%。

5.辅导员互评:由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辅导员对参加考核的辅导员进行评议。具体互评时间另行通知。此项考评占考核结果的10%。

七、工作要求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通过考核达到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蔺老师,电话:62918。

附件:

1.自评表

2.学院评议结果呈报表

3.学院评议用票

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5.部门评议选票

6.辅导员互评票

                                                                              

                                                                                             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020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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