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严格考勤
学生在返校前和返校后均需实行考勤。返校前和返校后的授课期间,任课教师为考勤责任人;其他时间,学院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考勤责任人,总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考勤工作,责任人要掌握学生缺勤情况,进行登记追踪,了解核查缺勤原因。
二、工作措施及流程
(一)落实考勤职责,执行考勤程序
返校前和返校后的授课期间,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任课教师要及时将考勤情况报学生所在学院业务办,由业务办汇总报教务处并将学生缺勤情况告知学院学工组。
其他考勤由学生班长负责,每天将当天的考勤情况汇总报学院学工组,学院要指定专人落实学生的考勤管理和缺勤登记追踪工作。
学生返校前必须与辅导员或导师取得联系,辅导员或导师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假期去向、健康状况和返校计划。对于因疫情防控、自我隔离、疾病等原因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应做好登记工作,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报告学院负责人。
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辅导员或导师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自测(自感)体温异常或不适,立即询问学生目前所在位置,安抚学生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负责人,做好登记工作。
(二)缺勤登记追踪,强化教育管理
对缺勤学生,辅导员要追踪核查其缺勤原因,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缺勤的学生,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填制《学生缺勤登记追踪统计表》,建立登记追踪台账。
学院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如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在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及时对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追踪,联系到学生本人,了解核查学生缺勤原因。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做好学生考勤核查和登记追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