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心理育人工作实效,现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烟大党发〔2014〕12号)进行修订。请各学院于12月24日前组织研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征集意见稿),将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汇总至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处。并定于12月24日(本周五)下午2:30于西大活304A召开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请各站长准时参加。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烟大党发〔2014〕12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征集意见稿)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