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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录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8-22,共次浏览

各学院:

目前,全国各省、各自治区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贷款受理证明》发放、合同回执单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需要在99日前完成研究生贷款回执的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学贷款分两种情况

其一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请收齐贷款研究生(包括研究生2022级新生)携带回校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远程办理贷款的学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中自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需在《贷款受理证明》上标注学号、学费及住宿费,学院整理完毕后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4)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主要流程是:根据《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核对或录入学生学号,同时录入验证码和贷款金额,完成研究生贷款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其二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哈尔滨银行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需要填写书面《贷款合同回执单》,请各学院将填写完的《贷款合同回执单》收齐后,一并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将盖好章的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单寄回到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贷款研究生回执录入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29

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下午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

830

上午 化学化工学院、药学院

下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831

上午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下午 土木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91

上午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

下午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中德特里尔学院、建筑学院

92日未录入的可进行补录。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纪老师联系。

电话:6(90)2241

 

学生工作处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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