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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受灾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8-28,共次浏览

各学院:

受连续台风特别是“温比亚”带来的强降雨影响,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为了进一步做好受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保障灾区新生能够安心求学,我校将为洪涝受灾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多种资助方式,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省寿光及其他地区受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2018级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

其他年级因受灾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资助中心材料审核后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面摸排掌握遭受洪涝灾害家庭学生情况,将资助政策通知到受灾地区的每位同学,并负责审核学生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审批。

各学院在切实做好资助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就学的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受灾地区学生之中,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引导学生稳定情绪、树立信心、渡过难关。

三、资助种类和标准

根据受灾情况,经学校审核后,分别给予申请学生以下一项或几项资助帮扶。

1、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1000-3000元。

2、资助大礼包

我校为特困新生提供价值1500元的资助大礼包,包括被褥、军训服、食堂餐卡500元、电话费200元、洗漱用品等。

3、绿色通道

因受灾等原因导致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2018级新生,报到时可在报到现场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4、政府类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

9月份起我校将开始集中评审政府类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仍有困难的同学可继续申请。

5、学费减免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进行减免学费。

四、申请方式

1、填写《烟台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申请理由中如实填写所在家庭在自然灾害中的损失情况。

2、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出具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要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3、申请材料电子版(包括受灾情况图片)、纸质版请交给辅导员初审,也可于报到注册当天在绿色通道现场申请,新生到校后也可申请。申请截止时间:201896日。

4、学院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liux837@163.com,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4),学校核实情况后将予以资助。
 
五、积极协助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一)学院联系学生后及时告知助学贷款政策,并积极主动与当地资助部门联系,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入学后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对符合认定的学生及时进行认定,按照评定档次及时入库,并以此为依据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三)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对于因受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困难加重的学生,根据学生意愿,用工单位优先录用。

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烟台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5-69022416901857进行咨询。

 

 

附件1、《烟台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烟台大学特困新生资助大礼包申请汇总表》

附件3、《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烟台大学学生处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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