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费减免保障学生学业的应急救助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烟大校发[2018]54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减免范围及类别
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申请减免金额不超过学生2019-2020学年应缴学费。
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部分减免分为分别减免3000、2000、1000元三个等级。
三、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
2、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所在地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此次不必申请)
四、学费减免的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于10月20日前报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对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实际困难程度、本学年已获得的各项资助等情况确定减免学费学生建议名单,于11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1纸质版及证明材料送办公楼104资助中心,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iux837@163.com邮箱);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建议名单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确定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和额度,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批。
附件1、《烟台大学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2、《烟台大学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