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我校《烟台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一学期以上的本、专科在校学生。
2、勤工助学工作业绩突出,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心强。
3、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本年度无不良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本年度成绩全部合格。
二、评选程序:
1、各用工部门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烟台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勤工助学在岗人数达到10人(含10人)以上的用工部门,推荐人数不大于用工部门在岗人数的10%,在岗人数达到5-10人的用工部门推荐1人,在岗人数5人以下的用工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推荐1人或不推荐。
2、用工部门审核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并填写推荐理由。
3、用工部门汇总推荐名单和学生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终审,并对勤工助学学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提交材料
1、每位学生的《烟台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用工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加盖公章。
2、以用工部门为单位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请发送邮箱至434732298@qq.com。
以上所有材料于2019年11月8日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6901887、61887(内线)
地点:办公楼104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附件1——《烟台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2——《烟台大学2019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