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8-31,共次浏览

各学院: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贷款受理证明》发放、合同回执单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需要在97日前完成研究生贷款回执的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贷款研究生分两种情况:

其一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请收齐贷款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新生)携带回校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远程办理贷款的学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中自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在《贷款受理证明》上标注学号、学费及住宿费,学院整理完毕后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4)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主要流程是:根据《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核对或录入学生学号,同时录入验证码和贷款金额,完成贷款研究生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其二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哈尔滨银行等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需要填写书面《贷款合同回执单》,请各学院将填写完的《贷款合同回执单》收齐后一并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将盖好章的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单寄回到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贷款研究生回执录入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4日上午 生科学院、建筑学院、国交学院、法学院;

94日下午 机电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化工学院;

97日上午 光电学院、计控学院、土木学院、海洋学院;

97日下午 环材学院、药学院、数学学院、音舞学院、体育学院。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纪老师联系,电话:6224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831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确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暑期学生家庭实地走访工作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