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贷款受理证明》发放、合同回执单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需要在9月7日前完成研究生贷款回执的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贷款研究生分两种情况:
其一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请收齐贷款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新生)携带回校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远程办理贷款的学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中自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在《贷款受理证明》上标注学号、学费及住宿费,学院整理完毕后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4)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主要流程是:根据《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核对或录入学生学号,同时录入验证码和贷款金额,完成贷款研究生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其二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哈尔滨银行等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需要填写书面《贷款合同回执单》,请各学院将填写完的《贷款合同回执单》收齐后一并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将盖好章的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单寄回到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贷款研究生回执录入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4日上午 生科学院、建筑学院、国交学院、法学院;
9月4日下午 机电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化工学院;
9月7日上午 光电学院、计控学院、土木学院、海洋学院;
9月7日下午 环材学院、药学院、数学学院、音舞学院、体育学院。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纪老师联系,电话:6224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