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 1号)要求,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等,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引导学生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学生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感恩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创新工作形式
在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载体,抓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还款手续及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
(二)丰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还要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三)确保活动效果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教育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同时还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21年5月-6月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持续深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成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全员参与,丰富内容
各学院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等,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全员参与,使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定期检查,及时总结,报送材料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活动,资助中心将定期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内容: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学生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成效等。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文字一般不超过1500字。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请于6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包括活动总结和图片、视频等,以“××学院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为题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ytu@163.com。纸质版材料即活动总结加盖公章报送办公楼104。
联系人:纪宝君
联系电话:6902241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