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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烟台大学2021年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1-10,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树立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楷模,发挥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勇于战胜困难,刻苦学习,发奋成才,学校设立了“自强不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就2021年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生活俭朴,自强自立,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学生手册中《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荣誉称号的基本申请条件的要求。

(二)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三)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3

二、工作要求 

(一)候选人由学院推荐为主,每个学院限报一人。

(二)候选学生需提交近期生活照及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以第三人称详细描述申请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并主要叙述申请人在面对一系列困难时表现出的积极乐观心态、顽强拼搏精神和先进事迹。

(三)候选学生填写《烟台大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要求正反面打印,家庭经济状况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要详细填写。

学生生活照、学生3000字事迹材料、推荐审批表电子版以“××学院2021年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命名请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ytu@163.com。推荐审批表纸质版1份于1124日下班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62241(内线)

地点:办公楼104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附件:1.烟台大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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