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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1-03,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费减免保障学生学业的应急救助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烟大校发[2018]54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 减免范围及类别

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三、 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

(一)中央下发和山东省下发孤儿学生(名单已下发各学院);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 学费减免的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本人财务系统中2023年春季学期学分学费截图和2023年秋季学期学费截图(专业注册学费+秋季学分学费)纸质版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对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实际困难程度、本学年已获得的各项资助等情况确定减免学费学生建议名单。

    (三)中央下发和山东省下发孤儿学生享受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因我校是学分制收费,附件1申请表中的学费数额如果不确定可不填写,以财务系统数据为准。我校财务会在近期对已缴纳学费的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孤儿学生退还学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费待春季学期选课结束完成学费核算后按程序进行,本学年具体免学费数额以财务系统最终学费数据为准。

   (四)请于11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1纸质版及证明材料送办公楼104资助中心,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izhuzhongxinytu@163.com邮箱);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建议名单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确定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和额度,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附件1、《烟台大学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2、《烟台大学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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