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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8-29,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确保贷款研究生助学金的顺利发放,需要在96日前完成研究生贷款回执的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通过贷款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正常发放9月份研究生助学金(以贷款回执为准)。对未办理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2019级研究生新生可以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绿色通道手续,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研究生新生正常发放9月份助学金。

2、贷款研究生分两种情况:

其一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请按省内、省外分别收集贷款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新生)携带回校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同时在《贷款受理证明》上准确无误的标注该生学号以及学费、住宿费,整理完毕后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4)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主要流程是:根据《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核对或录入学生学号,同时录入验证码和贷款金额,完成贷款研究生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其二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哈尔滨银行等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对此类学生,需要填写书面《贷款合同回执单》,请各学院将填写完的《贷款合同回执单》收齐后一并按规定时间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将盖好章的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单寄回到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学院贷款研究生回执录入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4日上午 建筑学院、音舞学院、体育学院、国交学院

94日下午 机电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化工学院

95日上午 光电学院、计控学院、土木学院、海洋学院

95日下午 环材学院、药学院、数学学院、生科学院

96日上午 法学院

                                                                               学生处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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