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让在校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研究生)能够及时准备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确保其在新学年顺利贷款和放款,现将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另一类是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地区,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其他经办银行的助学贷款。
一、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首次贷款和续贷,具体流程如下:
(一)首次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如果是首次贷款,可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进行(附件1)网上申请,暑假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二)续贷:学生可以选择现场续贷或远程续贷的方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续贷学生需在7月3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在线提交远程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现场续贷学生需在7月3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其中一方携带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和申请表前往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二、非国开行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贷款是指: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此类贷款不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请学生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电话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能充分享受到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应贷尽贷。
(二)加强诚信教育。要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素质教育中,常态化、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地点:办公楼104
办公电话:6902241(62241)
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