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1-07,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 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研究生的省优评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协调进行。

本专科生的省优评选由各学院按照上述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以及分配名额(本专科生的名额见附件1)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各学院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总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请各学院将候选材料上报学校,学校将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1、请各学院将评选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汇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2、请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印制电子版)。

3、请学院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5-7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

4、受推荐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请各学院于227日(周三)下班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本专科生)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62178,邮箱xsglkytu.edu.cn办公楼106室。

注:文件较多,请仔细填写文件名,务必严格按照表格底部的“填写说明”填报。

四、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17

 

  •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寒假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