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烟台大学“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详见《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烟大校发〔2014〕45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二、组织推荐
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每学院最多推荐1人。
三、评审程序
1.学院推荐。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积极宣传,组织报名,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于3月28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室),并将候选人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答辩PPT(文件名:姓名+学院)、个人生活照一张(文件名:姓名+学院,像素800*600)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xsglk@ytu.edu.cn。联系人:隋鹏,电话:6912178。
2.网络投票。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广大师生进行微信投票(关注“烟大学子”微信号:ytuxsc)。
3.现场答辩。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召开评选答辩会,答辩程序为个人3分钟陈述(PPT辅助)、评委提问、教师和学生评委投票。个人陈述主要着重学习成绩、所获荣誉、学生活动、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突出特色,适当运用数据、图表。
4.结果公示。学校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答辩成绩确定最终十名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开公示。
四、表彰奖励
依据《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烟大校发〔2014〕45号)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重要性,精心部署,认真挖掘,推荐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接受广大同学的推荐和自荐,并广泛征求辅导员、导师和任课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单位在做好培优育优的同时,要深入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学生感受正能量,激发学习动力,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工作。
4. 在网络投票环节中,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刷票或者投票,一经查实违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烟台大学“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