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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烟台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烟台大学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4-22,共次浏览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深入实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194月—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烟台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烟台大学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点燃创业激情,放飞成功梦想

二、活动时间:20194-5

三、活动形式和项目设置:

    大赛分为创业计划组和创业实践组,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1.我校在校大学生及20172018届毕业生,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已经创业的自然人和创业团队均可报名参赛。

创业计划组:截至2019419日,参赛主体为烟台大学已有创业项目且并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

创业实践组:截至2019419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

    2.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者须为项目或企业的第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流程:

    1.报名阶段(422-514日)。

    各学院自行宣传和组织报名,报名团队提交计划书、报名表和项目运营支撑材料,如资金流水、账目、专利证书、合作协议等材料;创业实践组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各学院将报名汇总表盖章后交至文科馆112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djgcypx@163.com

    2.初评阶段(515-522日)。

    地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区创业培训室。学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和赛前辅导,评出20个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意义的策划方案和创业项目,进入最终的决赛。

    3.决赛阶段(另行通知)。

    决赛前,学校组织训练营,邀请创业指导专家对参赛项目选手进行集中培训。正式比赛为期一天,时间另行通知;比赛地点为致道厅,采用现场PPT展示、评审团提问等环节进行,确定最终的比赛结果。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

    大赛设竞赛奖和优秀组织奖。

    竞赛奖:决赛设创业计划组、创业实践组一等奖各1名,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 二等奖各2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各3名,分别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各4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其中,创业实践组获奖负责人获得“烟台大学大学生创业之星”称号,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择优推荐参评“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

    优秀组织奖:设立优秀组织奖3-5,根据各学院组织领导、赛程推进、选手质量、宣传报道等确定名次和奖项,由大赛主办方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状。

七、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由学生工作部(处)、经济管理学院联合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鹏程、徐小惠

    联系电话:0535-69033630535-6902841,电子邮箱:ydjgcypx@163.com

 八、附件

    附件1:烟台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烟台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

    附件3:烟台大学大学生创业之星推荐表

    附件4:烟台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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