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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最美大学生”参评人选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6-23,共次浏览
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民网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最美大学生”推荐评选。
每学院推荐1人。请于6月29日(周一)前将“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室),学校将择优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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