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报送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就业方案编制日程安排
按照工作安排,我校拟定于7月5日上午8:00锁库上报就业方案,就业指导中心按规定时间去省人社厅领取就业报到证。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7月4日下午17:00前,完成“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网上实名登记。
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前,须组织所有山东户籍待就业毕业生,登陆“信息网”的 “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栏目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并确保毕业生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2、7月4日下午17:00前,完成毕业生对本人就业信息的网上确认。
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前,须组织所有毕业生使用“就业信息维护”中“就业方案确认”功能,确认就业信息、派遣信息和档案转寄信息。其中,到省内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的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和自由职业者,可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 (市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未就业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确认待就业(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和其他暂不就业情况。
特别说明:由于数据库的更新和各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有一个时间过程,为确保每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都能准确列入方案库,并得到毕业生本人的确认,从而按时完成我校就业方案的上报工作,请通知本学院有签约意向的毕业生务必在7月3日前完成网上签约,线下签约的毕业生也必须在7月3日前录入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数据库锁定后,不影响学生网上签约,但须自行办理改派事宜。
二、有关就业方案编制过程中各类情况说明
1、就业协议书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并上传盖章签字协议书,学校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网上审核的,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
2、多形式就业材料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条件的,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毕业生升学,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升学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毕业生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也按升学对待,同时将“是否全日制研究生”字段设置为“否”,签发报到证。所有升学信息务必在7月4日前完成录入。升学的学生不签发就业报到证。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去录取学校的,档案邮寄地址要填填录取学校地址;录取学校不接收档案,档案回生源地,报到证抬头是生源地人社部门。
(2)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复印件重点审核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其中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视为灵活就业;
(3)毕业生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单位聘用证明;
(4)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审核毕业生提交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中,电子商务创业可提供毕业生提交的电商平台注册资质证明等材料;
(5)毕业生以自由职业方式就业的,审核毕业生提交由本人签字的自由职业说明;
(6)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审核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7)毕业生申请出国(境)学习的,审核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出国(境)工作的,审核接收单位出具证明;
(8)毕业生以科研助理方式就业的,审核毕业生上传的服务协议。
以上信息原则上由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登录“信息网”“毕业生管理专区”,使用“就业信息维护”栏目下的“签约中心”、“其他去向登记”等子栏目,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网”,学院负责审核。
应征入伍、升学、出国 (境 )就业类型也可由学院根据毕业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登陆“学校管理专区”,使用“就业信息审核”栏目下“其他去向维护”子栏目,审核后直接录入。
三、需要学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
1、各学院务必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开展自查。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尤其是多形式就业材料,确保相关就业材料真实有效,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上传信息网。多形式就业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聘用证明、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证明、出国(学习或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电商平台注册资质证明、自由职业说明、科研助理服务协议”等就业材料,学院审核无误后,纸质版材料在左上角标注“学号+姓名”并按学号排序,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7月6日纸质版前交办公楼110,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21032687@qq.com,学校留存待查。7月5日锁定就业方案后,各学院不能再修改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签约信息。
2、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与校团委核对后,统一录入基层项目,并派回生源地。
3、确定升学尚未收到调档函,或确定考取选调生、公务员,能网签但暂时尚未网签的学生,可以征求学生本人意见是否申请户档留校。申请户档留校的学生,按缓派处理,暂不签发报到证。学生毕业后何时办理派遣手续,需参考省厅统一时间安排。各学院7月4日前将申请缓派学生本人申请书,学院汇总的《2020届缓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盖章交办公楼110,电子版发21032687@qq.com。
各学院在编制就业方案时,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更不准虚报、瞒报。各学院要自觉接受毕业生对就业方案的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信息确认时提出的问题,杜绝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的发生。严禁以扣发毕业证、报到证等为由,逼迫毕业生签假协议(包括各种人事代理公司)、造假证明。不得伪造毕业生其他形式就业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各学院务必将就业方案的有关信息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认真核对,对因审核不认真出现错派、误派的,由学院负责。
四、有关学生不毕业和结业情况处理
毕业生已经确定为不毕业的(休学、退学、留级、取消学籍的),由学校在就业信息网上将其设置为“不毕业”,各学院认真核实并汇总填写《各学院2020届不能正常毕业学生名单》(附件2)不毕业名单,7月1日前纸质版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学院党组织书记或者副书记签字后交办公楼110,电子版发送至21032687@qq.com。各学院请一定认真核实不毕业学生名单,以教务部门毕业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同时请大家给不毕业毕业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确定为结业的,学院7月1日前上报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材料,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使用 “就业方案上报”子栏目中的“学历变更”功能,将学历由毕业改为结业。
特别注意:就业方案编制重要性不言而喻,请各位负责老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不要耽误学校总体工作进程。
咨询电话:(690)1196 联系人:刘晓婷
烟台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