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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4-21,共次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校毕业生中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国家计划招收的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省级优秀毕业生历年综合测评前1/3,校级优秀毕业生历年综合测评前1/2,在校期间所修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组织评选,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初选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后,学院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为评选出来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中设置权限,并组织学生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校级优秀毕业生,组织填写《烟台大学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3)。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审批程序

1.评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2日-4月23日,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过程作为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一环。

第二阶段:初选上报阶段4月2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经导师和班委会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中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报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各学院评审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并将初选名单予以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三阶段:学生填报,学院审核阶段(5月4日前)。各学院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的“就业手续办理—学生用户管理”中初选省级优秀毕业生设置权限组织省级优秀毕业登录信息网个人账户端,选择办事大厅-省优毕业生填表,按照系统规定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学院在“信息网”对省优毕业生信息进行审核,学院及学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7。学院组织本学院初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烟台大学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

阶段:学校公示审核阶段5月5—9日,各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后,经审核,就业指导中心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在系统内审核通过,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最终审批;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毕生档案。

第五阶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学院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报备表”,加盖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本学院的评选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毕业离校前如有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请各学院于202154将所有材料电子版(附件1-5)打包发至邮箱:jyxx@ytu.edu.cn,纸质版5月10日上午下班前办公楼110。

五、奖励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烟台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六、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应加强领导,严格条件,强化程序,掌握进度,杜绝上报学生中出现不及格及重修等现象,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

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附件1: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

附件3烟台大学202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要求300字左右))

附件4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5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

附件6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分配名额

附件7:省级优秀毕业生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注:每个初审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省级+校级须附历年成绩表原件或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评审表和成绩表分开放且顺序一致,省级优秀毕业生只须提交成绩单即可


咨询电话:6901196      

烟台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

2021年4月22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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