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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奖学金发放和证书印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2-10,共次浏览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奖学金表彰文件已通过办公系统下发,请尽快做好奖学金发放和奖学金证书制作等工作。

一、奖学金发放工作(本科生、研究生)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先进班集体各学院自行办理及发放。奖学金从学校三项基金出资,请各学院提前联系学生管理科办理财务项目授权,按照财务处的报销程序做好报销单,报销单先由学院领导签字后,再到学生处签字盖章,附上表彰文送交财务,于1217日(周五)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2、社会类奖学金(绿叶制药优秀、绿叶制药创新、绿叶制药社会实践、圣凯、馨德、金正环保优秀、金正环保创新、金正环保社会实践)由学生管理科负责给学生打款发放奖学金。联系人:隋老师,电话6912178

3、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负责给学生打款发放奖学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706932

二、奖学金证书印制工作(本科生、研究生)

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学金的证书由各学院自行印制,奖学金证书需由学校印刷厂按照学校要求印制。请各学院按照“奖学金证书印制模板+排版要求”(见附件)准备好各项奖学金证书的PDF文件,以学院为单位联系印刷厂印制本学院证书。

需学院自行印制的奖学金证书如下:1.优秀学生奖学金;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学习进步奖学金;4.国家励志奖学金;5.省政府励志奖学金;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7.优秀研究生干部;8.优秀研究生;9.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0.绿叶制药优秀奖学金;11.绿叶制药创新奖学金;12.绿叶制药社会实践奖学金;13.圣凯奖学金;14.馨德奖学金;15.金正环保优秀奖学金;16.金正环保创新奖学金;17.金正环保社会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请表盖章工作(本科生)

请各学院整理好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申请表,于1214-16日期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办综合科(办公楼239室)盖学校公章。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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