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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2-27,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全面适时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优化全面预防、全程管控、重点干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学生心理帮扶工作,确保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2月27日—3月6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

三、排查工作安排

(一)心理健康素质测评

采用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测评,具体测评流程详见“心理健康素质测评操作指南”(附件1)。

(二)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

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21]50号)“第四章 预警对象”,对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开展深入、细致地摸排工作,并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表”(附件2),于3月6日前发送至中心联络员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高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各学院健全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班级导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信息快速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有效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学院在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时要注意保密原则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学生工作处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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