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适时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优化全面预防、全程管控、重点干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学生心理帮扶工作,确保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2月27日—3月6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
三、排查工作安排
(一)心理健康素质测评
采用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测评,具体测评流程详见“心理健康素质测评操作指南”(附件1)。
(二)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
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21]50号)“第四章 预警对象”,对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开展深入、细致地摸排工作,并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表”(附件2),于3月6日前发送至中心联络员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高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各学院健全“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班级导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信息快速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有效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学院在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时要注意保密原则,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