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依据《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烟大校发〔2021〕2号)、《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1〕2号)、《烟台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6〕15号)和《烟台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6〕16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评审办法组织实施各项评审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各项评选办法的具体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评量化标准,严格评审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开展评审前,向学生公布本学院具体评审办法、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评选结果报送至学校后,学校将公示5个工作日。待所有评审工作结束,学校将适时发布表彰文件。
二、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按照《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烟大校发〔2021〕2号)执行。
1.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评审办法组织实施各项评审工作,确定初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初评名单,综合评审后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3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yanda001@126.com。
(1)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量化标准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情况一览表
(5)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院初评结果后,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人选登陆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221.214.56.34:2482/Login)在线填写申请审批表。其中,学生申请时间统一写:2023年10月7日,辅导员推荐时间统一写:2023年10月8日,评审情况和院系意见时间统一写:2023年10月15日,学校意见一栏不要填写。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学院导出打印申请审批表,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名后报送办公楼238室。请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签名手写外,其他均需通过系统中的在线填写导出。
(二)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按照《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1〕2号)执行。
1.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学校、学院制定的办法和评审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提交《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学生的个人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核准、审定最终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部门进行备案。
2.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3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yanda001@126.com。
(1)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仅药学院)
(4)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待学校审核公示后,学院在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221.214.56.34:2482/Login)上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
(三)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审按照《烟台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6〕15号)执行。
1.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将参评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填写评优表,导师签署意见。
(2)学院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研究生的个人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审定优秀研究生最终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3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yanda001@126.com。
(1)本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2)本学院优秀研究生汇总表
(3)烟台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按照《烟台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6〕16号)执行。
1.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将参评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填写评优表,导师签署意见。
(2)学院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研究生的个人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审定优秀研究生干部最终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3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yanda001@126.com。
(1)本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2)本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3)本学院研究生干部情况汇总表
(4)烟台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家梁 电话:13275358835
电子邮件:yanda001@126.com
地点:办公楼238室
附件:各奖项相关资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