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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4-01,共次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44日至46日为清明节假期,为保障假期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

1.及时将学校假期安排、管理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教育学生服从学校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

2.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对学生生命财产、交通、食品、防火、防溺水、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规章和规范,树立和践行社会公德意识,注重语言和行为文明,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宿舍内不留宿他人,宿舍楼内严禁吸烟,杜绝使用明火、违章电器,电动自行车及其电瓶不得入楼,外出要关窗、锁门并关闭电源、水阀等。

二、严格假期学生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去向摸排。全体学生要通过“学工系统-节假日去向登记”填报假期去向,学院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填报情况,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填报工作。

2.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管理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核实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逐一核实。

3.高度重视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假前各学院要安排一次宿舍安全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顿,严肃处理,不留安全隐患。

三、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落实值班责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如实上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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