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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8-26,共次浏览

各学院:

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已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请各学院于学生开学后收取贷款学生(包括2024级新生)携带回校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提醒学生《受理证明》上联交至学院,下联自行保管切勿丢失,同时《受理证明》上联右上角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学院整理完毕后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到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工作内容为:根据《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核对或录入学生学号,同时录入验证码和贷款金额,完成研究生贷款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二、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部分贷款机构要求回执材料需学校签字、盖章,由学生本人上传至贷款机构系统或邮寄回贷款机构。对此类学生,需要填写书面《贷款合同回执单》,请各学院将填写完的《贷款合同回执单》收齐后,一并按规定时间到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将盖好章的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单寄回到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研究生回执录入时间安排

研究生回执录入时间为92-9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2日(校本部办公楼104

上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下午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

93日(校本部办公楼104

上午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药学院

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精准材料高等研究院、建筑学院

94日(八角湾生科D104

上午 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下午 海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95日(校本部办公楼104

上午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下午 土木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

96日未录入的可进行补录。

四、本科生回执录入时间安排

本科生回执录入时间为99-92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9 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

910 化学与化工学院

91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建筑学院

91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913 生命科学学院

914 法学院、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918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919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920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923 经济管理学院

924 土木工程学院

925 外国语学院

926 海洋学院

927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校本部各学院录入地点为办公楼104,八角湾校区各学院录入地点为八角湾校区办公楼204

五、注意事项

1.请提醒贷款学生按时交贷款受理证明,凡未按时交贷款受理证明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

2.如回执录入时间安排与学院工作相冲突,各学院可自行协商调整。

六、工作要求

学校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银行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确认和放款,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并派专人认真、负责、高效地做好回执录入工作,确保办理贷款学生回执按时上交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电话:69018876902241


学生工作处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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