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成人成才成业的目标,中集慈善基金会决定在我校设立中集助学金,资助我校2024级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被我校认定为特殊困难、困难等级的2024级学制为四年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优先考虑学习意愿高、学习能力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与中集业务领域有一定匹配的理工类、文科类专业本科生,不资助校企合作和中外合作办学等高收费专业。各学院受资助专业、人数见附件3《中集助学金各学院资助人数统计表》。
二、资助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一万元。
三、资助期限和用途
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大学一年级至四年级费用
2、评定为特殊困难等级的学生,中集助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和住宿费。
3、评定为困难等级的学生,中集助学金只资助全额学费。
四、实践活动
1、受资助学生有机会在寒暑假期间获得专业相匹配的中集企业实习岗位。
2、受资助学生有机会在毕业后由中集企业择优录用。
五、候选学生申请“中集助学金”的必要条件
(一)首年入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好,学习意愿高,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无沉迷游戏等不良习惯;
5、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习刻苦,简朴节约;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等级;
7、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8、不同时享有其他社会助学金捐赠、不同时享受学校学费减免。
(二)以后年度终止资助的情况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任一课程(含大学生安全教育)成绩出现不及格的情况(不包括补考)。
3、不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4、同时享有其他社会助学金捐赠。
六、申请程序
1、被我校录取的2024级本科新生。
2、提交困难生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等级学生。
3、学生本人填写《中集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提交财务系统交学费住宿费的电子发票(因贷款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提供财务系统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截图)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等级认定证明材料(纸质版,在班级评议结果表复印件上盖一个学院的章即可,班级评议结果样表见附件6)、受资助学生承诺书(见附件4,一份纸质版,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1月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集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票电子版或财务系统欠缴学费住宿费截图电子版和《受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用u盘交至办公楼104(海洋、化工学院的资料在八角校区上交,具体交接人员另行联系),学校审核无误后报中集慈善基金会审批。
4、受助学生可以自行先缴纳学费、住宿费,也可以等中集助学金到账后用中集助学金缴纳费用。中集慈善基金会审批通过后,打款,学校收到款项后将资金发到受助学生农行卡里,欠费的受助学生收到中集助学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学费、住宿费缴纳。并提供财务系统缴费截图和发票给中集慈善基金会。
附件1:《烟台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中集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中集助学金各学院资助人数统计表》
附件4:受资助学生承诺书
附件5:《受资助学生汇总统计表》
附件6:班级评议结果样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