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申请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10-25,共次浏览

各学院:

  按照省里相关文件和《烟台大学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学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此次学费资助对象为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汇总

学院审核无误后,将签好字盖好章的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于115日前交办公楼104资助中心。

  3、学校核实

学校将申请学生身份信息导入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比对,确定享受免学费资助的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学院名单已发至资助工作群

三、工作说明

1915日,我校已完成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里建档立卡学生的初步比对,结果已反馈学院,初步名单已下发各学院。请学院通知初步比对名单内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该申请表请学院留存一份存档

 2、此次免学费资助范围为2024-2025学年学费,因我校是学分制收费,附件1申请表中的学费数额如果不确定可不填写,以财务系统数据为准。我校财务会在最终资助名单确定后,对已缴纳学费的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退还学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费待春季学期选课结束完成学费核算后按程序进行,本学年具体免学费数额以财务系统最终学费数据为准。

3请注意免学费资助不能重复享受,最终确定学生名单里如果有入伍或者退役复学等已享受应征入伍等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的学生,此次不应该重复享受免学费资助,该生此次不填附件1申请表,但是模板里要填报其未享受资助原因。

 

附件1 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41025

 

 

 

上一条: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资助辅导员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