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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本科生档案归档及2025届毕业生档案核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11-04,共次浏览

各学院:

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和《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办法》(鲁档发〔2020〕2 号)的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现将2024级本科生档案归档及2025届毕业生档案核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届本科新生归档要求

1. 高中档案、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登记表(放入档案版)、高考电子档案(加盖教务处公章)为档案必放材料,学生党团材料由学院自行保存,以备后续发展工作所需,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即可。

2. 各班学生档案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排列,档案上方附两份纸质版班级名单(格式参照附件1),名单顺序与档案排列顺序一致,退学和未报到学生的信息无须体现在班级名单中,已报到无档案学生的信息须体现在班级名单中,备注处标注“无档案”。电子版班级名单于归档当日拷贝到学生档案室。

3. 2023级转专业及预科班学生信息须在班级名单中体现,归档当日将其档案转入现所在班级。

二、2025届毕业生档案核对要求

请学院携带班级名单(班级、学号、姓名)核对在库学生档案,按照实际情况做好记录。

三、学工系统操作内容

目前已启用学工系统学生档案管理模块,2021级和2024级均需录入系统,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操作指南,请各学院按照附件3各学院时间安排到学生档案室进行此项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学生档案在库情况录入系统。

地址:

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西)103室学生档案室

八角湾校区:生命科学学院D座102室学生档案室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0)226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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