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我校《烟台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1〕5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一学期以上的在校学生。
2.勤工助学工作业绩突出,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心强。
3.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本年度无不良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本年度成绩全部合格。
二、评选程序:
1.各用工部门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烟台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勤工助学在岗人数达到10人(含10人)以上的用工部门,推荐人数不大于用工部门在岗人数的10%,在岗人数达到5-10人的用工部门推荐1人,在岗人数5人以下的用工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推荐1人或不推荐。
2.用工部门审核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并填写推荐理由。
3.用工部门汇总推荐名单和学生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终审,并对勤工助学学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提交材料
1.每位学生的《烟台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用工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加盖公章。
2.以用工部门为单位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ytu@163.com。
以上所有材料于2024年11月30日前交至办公楼104资助管理中心。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6902241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附件:1.烟台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2.烟台大学2024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