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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4-01,共次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44日至46日为清明节假期,为保障假期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

1.及时将学校假期安排、管理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教育学生服从学校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

2.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重点做好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及防诈骗、防传销、防溺水、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规章和规范,树立和践行社会公德意识,注重语言和行为文明,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电动车、电瓶等带入楼内存放或充电现象,严禁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等情况,禁止外来人员留宿,学生离开公寓前应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关闭门窗、水电,防止危害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

二、严格假期学生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去向摸排。全体学生要通过“学工系统-节假日去向登记”填报假期去向,学院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填报情况,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填报工作。

2.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学院要强化假期前后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学生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假期结束后,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追踪其到校情况。

3.高度重视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学院要在假期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彻底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不稳定因素,确保假期学生公寓安全。

三、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假期期间,学院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人员要主动深入学生宿舍巡查,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学生工作处

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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