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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4-30,共次浏览

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 28 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2035 年)》落地见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就有关参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球人工智能新进展、新趋势以及赋能教育新举措、新经验,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对人工智能的趋势感知力、术理解力、实践创新力、伦理判断力,为人工智能时代高质量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新动能。

二、参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含副书记、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

三、培训安排

5 7 日—9 日,集中组织线上学习培训。主校区会场设在综合楼6楼中厅,八角湾校区会场设在行政楼519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纪律要求。参训人员要注意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培训班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

(二)严格考勤管理。参训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按照培训日程安排,认真参加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请于5月6日前,规范履行请假手续。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补训

(三)及时总结报送。培训结束后请撰写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参训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参会学习收获、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工作的思考、结合自身实际如何做好学生工作的思路举措,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请于5月14日前,将个人参训总结报告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tdxfdyfz@163.com邮箱。


附件:集中培训基本安排


学生工作处

2025 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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