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和《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办法》(鲁档发〔2020〕2 号)的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现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归档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请于10月10日(本周五)到校本部印刷厂领取放入学生学籍档案版《新生入学登记表》和印刷厂扫描并移交学校档案馆版《新生入学登记表》,区分方式详见附件4。
二、填写及归档要求
1.放入学生学籍档案版《新生入学登记表》
请组织学生按照表格下方说明填写,涉及学院名称的必须用全称,填写完毕后须加盖学院公章放入个人学籍档案中。学籍档案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2.印刷厂扫描并移交学校档案馆版《新生入学登记表》
请组织学生按照表格下方说明及附件1《归档指南》要求填写,涉及学院名称的必须用全称,填写完毕后须加盖学院公章,并于11月7日前交至印刷厂进行扫描,于11月28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移交至学校档案馆(承先图书馆107)。
联系电话:6902265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