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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10-23,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费减免保障学生学业的应急救助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相关文件和《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烟台大学“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学费减免范围及类别

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三、学费减免申请条件:

(一)上级系统下发名单中的学生

A.“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山东省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名单已发至资助工作群);

B.中央下发和山东省下发的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名单已发至资助工作群)

(二)非系统下发学生

C.现有资助体系仍无法保障其完成学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例如:非系统下发的孤儿学生、患重病等重大困难学生等。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A类学生仅需填写《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建档立卡学生)》(附件1);

B类学生仅需填写《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中央和省下发学生)》(附件2);

C类学生需填写《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非系统下发学生)》(附件3)并同时提交个人情况证明材料、2025年春季学期学分学费截图和2025年秋季学期学费截图(专业注册学费+秋季学分学费)纸质版,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实际困难程度、本学年已获得的各项资助等情况确定减免学费学生建议名单。于10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C类学生的证明材料、学费截图)报送至办公楼1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电子版材料(附件4),学院汇总C类学生信息填写《烟台大学学费减免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ytu@163.com

(三)学校审批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建议名单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确定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和额度,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四)学费减免

最终资助名单确定后,A类、B类学生学费由学校财务进行免学费操作;C类学生的学费减免资助资金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发放至该生在财务系统绑定的农行卡中。

五、工作说明

(一)请注意,免学费资助不能重复享受。已获得其他免学费资助的学生(例如:已经接受中集基金会资助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入伍或者退役复学等已享受应征入伍等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的学生等)不应申请本次学费减免,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二)A类、B类学生名单已下发至各学院,请学院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相关学生,并核实相关学生是否已获得其他免学费资助,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学费减免申请工作。

(三)A类学生(山东省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B类学生(中央下发和山东省下发的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附件1:《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A类 建档立卡学生)》

附件2:《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B类 中央和省下发学生)》

附件3:《烟台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C类 非系统下发学生)》

附件4:《烟台大学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汇总表(仅统计C类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251023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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