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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范俊卿作为学校就业工作及时奖励人选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3-10-07,共次浏览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工作及时奖励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考虑,拟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就业工作指导中心主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范俊卿同志作为我校就业工作及时奖励人选,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期间,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电话:0535-6902913。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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