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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2017-2018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会

发表日期2018-09-26,共次浏览

根据《烟台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部署,921日中午法学院2017-2018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会于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办。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仕祯,副院长刘经靖、副院长王光明、导师代表姜福晓、崔雪丽、法学院团委书记薛红霞、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参加答辩评审,来自1617级的六位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进行了现场答辩。

正式答辩之前,六位国奖申请人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答辩出场顺序。抽签结束后,答辩正式开始,各申请人饱含热情、侃侃而谈,在短短的三分钟内通过PPT将本人履历、学习排名、大赛获奖、个人荣誉等各项成绩展示在评委面前,向各位评委陈述自己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这份殊荣的缘由,每位申请人都进行了精心的前期准备,对于评委们的各项提问对答如流,现场秩序井然。最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各位评委经过民主投票评议,决定推荐法161-1班的邵辉,法162-1班的李若萱两位同学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建议获得人选。

国家奖学金有着奖励优秀、鼓励先进的重要意义,其能否公平公正地评审关系着国家资助政策能否在学生中顺利实施。通过答辩会,我院在严格按照各项规范要求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同时,也向全院展示了法学院优秀学子的独特魅力,激励着广大同学们刻苦学习、努力上进,调动了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希望全院各位同学都能以这些优秀学子为楷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学习中去,争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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