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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实践基地协议

发表日期2021-04-13,共次浏览

为更好推进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开展,4月9日上午,我院党总支副书记罗秀秀一行前往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参加烟台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孙传彬、副主任王才生等接待我院一行。

会议上,王才生副主任向我院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双方就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共识,罗秀秀副书记与王主任现场签订了《烟台大学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并与孙传彬主任共同为“烟台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双方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社区普法等项目合作进行深入探讨,达成了进一步的合作意向。最后,罗秀秀副书记向微泉中心发出了到学院参观交流的邀请。

随着我院与烟台市微泉青少年服务中心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学院将为热心志愿服务的大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平台以及更专业、用心的指导。

审核:孙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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