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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爱心一日捐”助学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9-27,共次浏览

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拟将我校教职员工2017年捐赠的“爱心一日捐”善款中划拨20万元用于2018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条件: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和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3、生活简朴,自立自强;

4、对突发疾病、突发重大事故、无收入来源的孤儿等面临重大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予以优先资助。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或公益服务的同学予以优先资助。

    三、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人数不限,突发疾病、突发重大事故等面临重大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予以优先大额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其他申请学生资助金额分为1000-4000,各学院可以根据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统筹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材料填写要求
    1、受助学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需填写《2017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二)并报送领款表(附件三)(附件二、附件三只需电子版) 
 
  2、各学院将学生填写好的《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统一于1010日前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领款表”电子版发送至liux837@163.com邮箱。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刘老师或陈老师,电话61887

   3、为方便后续仪式组织和资金发放,请通知受资助学生实名加入QQ894280856,待资助金发放完成后该群即解散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二:2017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

附件三: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领款表

附件四:各学院“爱心一日捐”资助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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