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2018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1号)、《烟台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学校本科生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评审办法组织实施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学院要在开展评审前,向学生公布本学院具体评审办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
3.奖学金评审结果确定后,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开始和结束时,各学院应将公示名单和公示结果当面告知所有相关学生。
4.各学院将各项奖学金评选结果报送至学校后,学校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待所有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学校将适时发表彰文,组织召开全校表彰大会。
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具体要求:
1.务必要严格依照相关奖学金标准和名额评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增加或调减资助名额。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按全年标准发放。
2.国家奖学金
评审建议名单公示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份,请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221.214.56.34:2482/Login.aspx直接导出,导出的申请审批表应自带编号,该编号不得修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均是通过系统中在线填写导出!填报说明见附件。其中,学生申请时间统一写:2018年9月18日,辅导员推荐时间统一写:2018年9月20日,院系意见时间统一写:2018年9月25日,学校意见一栏各学院不要填写。表格正反面打印,加盖所在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公章。国家奖学金评审建议名单9月27日前在学院内公式完毕,9月28日中午下班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待公示无异议后,10月11日前将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3.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建议名单10月11日前在学院内公示完毕,并于10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省政府奖学金公示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由学院留存待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待公示无异议后,10月21日前将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与此同时,学院需要将省政府奖学金上报到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
三、按照有关规定,奖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卡中。杜绝截留、挪用及重新收回二次分配,杜绝让获奖学生进行带有强制性质的捐助,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监督各个班级、专业做好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6902241、62241(内线)
电子邮件:164470586@qq.com
地点:办公楼104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