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高职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并对2019年春季学期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本、专科学生(含2019年毕业生)补发提高标准的资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提高150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近期开展补发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对于2019年已经毕业的学生,各学院应充分利用QQ、微信,电话等各种手段,联系到学生本人,并将政策传达到每名获得过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各学院需在12月2日前,将2019年春季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贾老师,需要报送的内容有:
1、在校生姓名、学号
2、2019届毕业生姓名、学生本人农行卡号(山东省内外均可)
学院可将在校生和2019届毕业生合并成一个统计表报送,请注意统计农行卡号时要用文本格式输入。
学生信息统计表及各学院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名额及补发资金分配表见附件。
资助中心联系电话 690224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