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楷模,发挥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勇于战胜困难,刻苦学习,发奋成才,学校设立了“自强不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就2018年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生活俭朴,自强自立,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学生手册中《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荣誉称号的基本申请条件的要求。
2、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3。
二、工作要求
1、候选人由学院推荐为主,每个学院限报一人。
2、候选学生需提交近期生活照及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以第三人称详细描述申请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并主要叙述申请人在面对一系列困难时表现出的积极乐观心态、顽强拼搏精神和先进事迹。
3、推荐审批表(学生处网站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正反面打印,“家庭经济状况”、“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要详细填写)及事迹材料各1份于11月9日(周五)下班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审核确定的事迹材料及生活照电子版通过QQ发送给陈艳雯。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901887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