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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1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10-06,共次浏览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毕业生生源统计工作的要求,2021届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采取在烟台大学就业管理系统(http://ytu.sdbys.com/)网上报送的方式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源信息采集总体说明:

1.生源信息采集范围: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及因各种原因延期至2021年毕业的所有学生。

2.具体生源信息采集由各学院负责,学院、学校、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多级审核确定,最后经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3.毕业生生源信息由学生在烟台大学就业管理系统(http://ytu.sdbys.com/)上注册激活个人账号,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审核后保存提交院系审核,由学院统一审核信息无误后提交学校。学院审核过程中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详实可靠,不得缺项、漏报、错报。学校上报生源至省人社厅以后,学校“高校就业管理系统”中的生源信息将锁定无法修改。

4.时间安排:10月6日—10月11日。

二、生源信息采集具体步骤:

1、学院首先在烟台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内的就业管理中的学生管理导入学生基础信息。点击【毕业年度】后的【学生管理】,进入页面后,选择【导入学生】,按页面提示将正确的生源信息表导入系统。(提示:可先在页面中下载生源模板,按要求完善生源字段信息后再导入。学生基础生源信息字段内容包括“学号(学生在校学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学历、姓名、身份证号”七个字段,均为必填。)

学生基础信息导入后,在【院系字典】中,选择“专业自动匹配”,系统则会自动将导入的基础生源信息与省库中的专业代码进行自动校验匹配,并在院系列表中显示是否匹配成功。

2、学生基础信息导入后,学院通知学生登录烟台大学就业管理系统,注册激活个人账户,登录成功后,进入毕业生个人专区,在快捷通道中找到【核对生源信息】,进入后点击【编辑】,开始核对并完善页面中的个人信息。请认真逐一核对页面信息,对页面中个人信息出现错误的,进行修正;对页面中空缺的项,补充完善,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学院待审。

3、院系管理员登录就业管理平台后,在管理平台只能看到本学院所管辖专业范围内的学生信息。在学生列表中,双击“待审核”的学生,查看并修改学生填报的生源信息,初次审核无误后,学院管理员可将本学院内2021届生源信息完整导出,打印,由学生再次签字确认个人生源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院系审核完成。

三、毕业生基本信息录入具体要求:

1、所有字段均为必填字段。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学生在校学籍学号

●姓名:核对个人姓名是否正确。

●身份证号:核对个人身份证号是否与身份证上一致。

●学历:如实选择。以毕业生拟获取的毕业证书学历为准。

●专业:核对专业名称是否为实际毕业的专业。

●性别:如实填写个人性别:“男”或“女”。

●出生日期:出生年份+月份+日期格式,(如:2019年1月1日出生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90101”)。

●民族: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当前政治面貌。

●入学年月:如实填写。学制3年的填为:201809;学制4年的填为:201709; 。

●毕业年月:统一填为:202107

●学制:按毕业证学制录入。学制2年的选择:“2”;学制3年的选择:“3”;学制4年的选择:“4” 。

●师范生类别:选“非师范生”。

●是否高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培养方式:如实选择。定向生选定向(如实填写定向委培单位)。

●婚姻状况:根据情况如实填写。

●健康状况:根据情况如实填写。

●户籍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农业”、“非农业”。

●户口是否转入学校: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选择“否”。

●户口所在地(三级):依据现家庭户籍所在地录入。(建议学院收取学生户口本索引页、地址页、个人单页的照片,用于查验。)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如实填写

●档案是否转入学校: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档案转入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转档案的选择“否”。

●常住地址:指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请如实填写。

●家庭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如“2021,维修电工,中级”。

、特殊情况处理:

凡是因转学、降留级、复学、提前毕业、延迟毕业,其信息不在教育部2021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库中的,学院要详细说明该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报就业指导中心。

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附件1和系统导出的生源审核材料签字版(A3纸打印)交到办公楼110室;附件1、2电子版发21032687@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61196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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