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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大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10-19,共次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大排查的通知》(见附件)及1019日下午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请各学院对秋季学期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自查,并做好资料整理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防控工作联系网络

学校、班级、年级、家长四级联系网络是否畅通。学院需核实全体学生是否已经签写《烟台大学学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

是否每日登录山东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按照要求完成学生状态设置、学生异常情况和新生数据填报。学院需核查防控平台中本学院的各项数据,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填报准确。

(三)学生健康台账

查看体温等异常学生健康台账信息是否完整,是否责任具体到人,是否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学院需准备学生健康台账。

(四)“应检尽检”人员摸排检测

查看4类重点人员摸排情况,监测名册及核酸检测结果。学院需准备学生摸排台账,登记核酸检测结果,确保学生达到应检尽检。

(五)外出审批管理

查看学生外出请假审批流程是否完整。学院需准备学生外出审批材料、请销假记录等存档材料。

(六)学生“一日三检两报告”

是否明确各环节负责人,相关人员是否熟悉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流程。工作人员现场演示操作、记录是否规范。学院需准备学生体温日检台账。

(七)缺勤登记追踪

是否责任具体到人,是否明确登记追踪流程。学院需准备缺勤登记追踪台账。

(八)学生健康教育

查看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完备、形式是否灵活多样。学院需准备工作相关记录、新闻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

(九)学院自查情况书面报告

学院针对以上排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学院进行安排部署,结合《秋季学期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自查表》,对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各环节、全链条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深入查找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专项整治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学院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抓好落实。

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各学校排查抽查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排查内容的要求,做好各项台账等资料的整理工作,资料由学院留存备查,为学校排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请于10月20日前,将学院自查情况书面报告报送至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室。

附件:《鲁教疫控组字〔2020〕88号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大排查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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