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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4-29,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保障2022届贷款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顺利毕业,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一)毕业后离校就业。自借款人毕业当年91日起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本付息一次,每年的1220日为正常还款日。借款人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三年1220日为止,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20日要求全部还清。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二)升学就读等学生。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位、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请于731日前持就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继续攻读学位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盖章的书面证明)、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为您变更还款计划,继续在校就读者可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

(三)提前还款。国开行助学贷款“银联线上还款”服务正式上线运行。为丰富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渠道,向学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代理结算服务,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中国银联完成了基于银联云闪付APP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小程序上线投产,进一步拓宽助学贷款手机端还款渠道。使用方法:云闪付APP搜索栏,搜索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功能界面类似POS机终端,可以进行提前还款申请,也可以直接还款。

(四)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学生毕业确认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见附件1)具体流程为:

1、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

2、更新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正,务必要填写正确、完整的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身份证号”、“学号”、“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同时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真实。特别注意的是“院系名称”为学院全称,不是专业名称;如果已经变更院系,则要填写现在所在的学院名称。若没有工作单位者,“就业信息”可暂时不填。

特别提醒:

1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2)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继续升学或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后,须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及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会造出按原合同约定自行承担利息的情况;

3)“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4)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5)若有因休学、退学、被开除学籍、服义务兵役退伍复学等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应及时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3、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66

4、在系统中查看本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附件2)。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非国开行贷款是指: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此类贷款毕业生不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但应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电话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学院督促贷款毕业生与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提醒学生按时还款,还款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及时联系贷款单位。

三、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一)档案建设。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学院应建立健全2022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请各学院组织所有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如实填写《烟台大学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附件3),并妥善留存备查。

(二)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可为线上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三)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QQ群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

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3.烟台大学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

 

 

学生工作处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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