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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9-15,共次浏览

各学院:

   按照省里相关文件和《烟台大学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学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此次学费资助对象为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填写《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汇总

学院审核无误后,将盖好章的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927日前交办公楼104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izhuzhongxinytu@163.com邮箱。

3、学校核实

学校于930日前将申请学生身份信息导入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比对,确定享受免学费资助的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学院。

三、工作说明

1915日,我校已完成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里建档立卡学生的初步比对,结果已反馈学院,初步名单已下发各学院。请学院通知初步比对名单内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填写《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该申请表一式三份,请学院留存一份。

2、因数据库比对有可能出现数据错误或遗漏,不在学院初步比对名单内,但确定自己是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也可以向学院提交《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学校在收到申请表后,会将该生信息导入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系统进行身份核实。

此次免学费资助范围为2022-2023学年学费,因我校是学分制收费,附件1申请表中的学费数额如果不确定可不填写,以财务系统数据为准。我校财务会在最终资助名单确定后,对已缴纳学费的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退还学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费待春季学期选课结束完成学费核算后按程序进行,本学年具体免学费数额以财务系统最终学费数据为准。

4请注意免学费资助不能重复享受,最终确定学生名单里如果有入伍或者退役复学等已享受应征入伍等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的学生,此次不应该重复享受免学费资助,该生此次不填附件1申请表,但是模板里要填报其未享受资助原因。


附件1: 《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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