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适时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确保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15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排查工作安排
(一)心理健康素质测评
1.测评范围:2023级新生
2.测评时间:2023年9月9日—9月15日
3.测评方式:采用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测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2023级新生集中施测,具体测评流程详见“心理健康素质测评操作指南”(附件1)。
(二)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
1.排查范围:其他年级学生
2.排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5日
3.排查方式:学院建立“学生—班级—学院”三级心理健康状况筛查体系,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等朋辈群体的作用,做好学生日常心理健康状况的了解与汇报,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21]50号)“第四章 预警对象”,对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开展深入、细致地摸排工作,填写《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表》(附件2),辅导员、班级导师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学生谈心谈话工作,并规范填写学生谈心谈话记录表(日常)》(附件3)。
(三)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和应对举措形成总结报告,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排查表)于9月15日下班前发送至中心联络员处,纸质版材料(总结报告、谈心谈话记录表)于9月15日下班前交至心理中心(西大活304b)。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尊重学生隐私,注意保密原则,切实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班级导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信息快速联动机制,提高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