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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去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1-03,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去向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掌握假期去向

做好学生假期去向摸排,保持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信息底数清、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工作程序:

1.全体在校学生通过烟台大学主页,选择“办事服务大厅-学工系统-节假日去向登记”,按照要求进行个人去向登记。学生也可以通过手机端的“企业微信”APP进行假期去向登记。

2.学院及时登录“学工系统-节假日去向管理”进行查看,督促全体在校生及时填报假期去向信息。

二、严格管理要求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留校。特殊情况确须留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学生留校期间须服从学校假期住宿安排,并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工作程序:

申请留校学生填写《学生假期留校审批表》(附件1)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经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核实、辅导员审核、学院党组织审批、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后,方可留校

三、具体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8日前完成以上两项工作。纸质版材料(附件123)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于19日前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宿舍管理中心(1号学生公寓124室),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发送至ytdxsgzx@163.com

四、其他事项

1.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履行教育管理主体责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相关负责人要强化对留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关心关注留校学生学习生活。

2. 学生可留校时间为“放假至腊月二十三”和“正月初八至开学”两个时段,各时段中途离校后不安排再次返校。

3. 学生公寓于2024117日上午800封楼,留校学生需准备好生活物品,提前搬至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楼集中住宿。

4. 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低温供暖,夜间关门时间调整为2200,开门及熄灯时间不变。

 

附件1:学生假期留校审批表

附件2: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3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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