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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3-04,共次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学生处分情况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4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如在科研成果、科技竞赛、志愿服务等方面为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3项条件。

2.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2。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所修课程考核合格(包括任选课)。

4.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如在学生工作、科研成果、科技竞赛、志愿服务等方面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广泛宣传全覆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学生参与评选,规范评选程序,候选人由班主任(导师)、辅导员组织学生按条件推荐,参评学生需由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

(二)学院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学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总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三)学院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班级民主投票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应了解学院学生工作并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学院要留存候选人班级民主推荐和先进班集体推荐等工作资料备查。

(四)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学生代表等,不少于7人。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成员的选定应执行回避制度,学生代表应了解学院学生工作并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要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以及分配名额确定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其中,先进班集体需经学校评审来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五)学院的推荐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内公示3天,公示通知中须注明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六)学院将候选材料上报学校,学校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材料报送

(一)请学院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信息名单汇总表》、《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名单汇总表》、《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信息名单汇总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5,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学院党组织公章。

(二)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交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学院报告中须体现班级民主推荐情况,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学院网站及公示栏公示截图、学生成绩单、校级层面获奖证书。

先进班集体需提交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学院报告中须体现先进班集体提名情况,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学院网站及公示栏公示截图、校级层面获奖证书。

所有材料统一以电子版形式(jpg格式)报送,每项材料须以“学生姓名+学院名称+材料内容”命名,每个学生或集体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其中,获奖证书如有多份的,只需提交一份主要获奖证书即可。按照工作要求,以上材料将上传至省厅系统。

(三)受推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学生需同时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四)请各学院于312日(周二)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报送至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隋老师;联系电话:6912178;邮箱:xsglkytu.edu.cn;地点:办公楼106室。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建设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年将继续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届时获得表彰的学生个人凭身份证号登入“爱山东”APP下载证书,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691217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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